一、定职条件
1、中专毕业满一年,可认定为“技术员”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工程类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级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类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级资格;
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工程类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为“中级工程师”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中级工程师”资格。
上述各类毕业生都要由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报。
二、定职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需要先上交人力资源部毕业证原件,由人力资源部携带毕业证到评审中心审核专业,专业合格后领取呈报表。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报到证(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说明:报到证在档案中的由人力资源部提供,报到证由个人保管的,由个人提供。)
3、个人近三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劳动用工(变动)备案花名册;(此项材料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4、《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一式三份(A4正反双面打印,见附件1);
5、定职初级的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定职中级的二寸照片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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