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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业主“打包”买走小区近200个车位,其他业主吵翻了

    时间:2023-09-24 07:59:37  编辑:dw  来源:114黄页信息网  浏览:621次   【】【】【网站投稿
    一位业主“打包”买走小区近200个车位,其他业主吵翻了

    福州华润橡树湾橡府部分业主反映,有业主一次性购买了近两百个车位,其他业主如果要从他手上再买过来的话,需要多付出十万。

    车位被大量购走 业主担忧停车受影响

    最近,“华润橡树湾橡园一位业主一次性购买了将近200个车位”的事情在小区内传开。记者在该小区地下车库看到,有一部分车位上方挂着一张粉色纸张,上面没有像其它车位那样写明具体的车牌号码,而只是写着“在售车位”并留了一个166开头的手机号,由此可以推断,这些没有对应私家车的在售车位应该是归同一个主体所有。

    记者从业主处了解到,他们小区没有地面停车位,一般访客停车都是开到地库待售车位上来停放车辆。如今,地库车位几乎都有主了,因此大家担心停车受影响。此外,如果业主们要做购买打算的话,只能从这户业主处购得,价格要贵上十万元。

    由于这些地锁锁上去以后,我们的车都要停在路面。有时一些要搬重物的话,还要和保安去协商我能不能临时停一下,很不方便。

    我们刚入手的第一个车位是8万,现在要卖18万。

    你这个价格翻得有点吓人。不管怎么样我们业主肯定是优先,在我们业主都不买的情况下,你一次性再卖掉,那还有得说。开发商连通知都没通知我们。

    记者拨打了纸张上留的电话号码,对方表示自己是小区的一名业主,目前也是这些车位的产权人。

    车位产权人

    我公司需要资产挂靠,我买点资产有什么问题?像那些业主买的房子一定要住吗?我空着不行吗?

    律师:应优先满足业主停车需求

    小区内的停车资源,可以一次性这么大量卖给一个业主吗?律师对此表示,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案例也有不少,各个法院的认定也有一些争议,但是判决总归有一个前提,就是不能侵犯到要优先满足业主的需求。

    律师 陈敏

    如果说开发商的这个行为导致小区的业主停车无法满足基本需求、基本需要,或者说它侵害了大多数业主利益的时候,我认为开发商的行为就有可能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开发商:在满足业主使用需求下打包出售

    律师表示,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要优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将这些车位出售时,开发商应该提前告知小区业主,让大家都有选择权,同时大量销售行为还需要考虑到整个小区停车位的配比。对此,开发商表示,他们是在满足在满足业主使用需求下打包出售的,并进行了相关公示。

    福州橡树湾项目开发商

    橡府这个项目是在2015年交付的,到今年为止其实已经开售了有八年时间了。这个社区的车位配比情况是1:1.05,其实车位是可以充分满足业主使用需要的,所以我们在6月12日的时候,在小区公告栏里做了一个启动车位业主多套认购的公示,想把车位公开销售给全体有意愿的购买业主。但是我们公示之后,尚未购买车位的业主都没有提出过购买车位的意愿,也没有业主提出异议。所以在8月份的时候,我们就把车位打包出售给了橡树湾的一位购房业主。

    无公共停车位 业主停车可向业主租赁

    华润置地(福州)发展有限公司也提供了当时的公告内容,上面写明“根据政策规定,小区业主购买车位数量不受限制,公示结束后将启动小区业主多套购买权益”。

    对于目前多位业主反映停车问题可能受影响的情况,开发商表示,会帮忙跟这位业主沟通,看看能不能将部分车位以租赁的形式提供给更多业主。

    通过此事件律师也提醒广大业主,车位产权是属于开发商所有,当业主主动放弃优先权利,或者并没有车位需求的时候,开发商是有权利处置这些资产的。

    律师 陈敏

    当你认为开发商即将要处分某一个资产,有可能涉嫌侵犯到你的利益,你应当积极主动提出或者主张自己的权利,而不应怠于行使你自己的权利。如果你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有可能你的诉求在人民法院中会不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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