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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找人公司提醒大家不要当老赖
现在这个社会“钱”是越来越难挣,很多人都认为以前的工资低还有“余粮”,现在工资高了反而还没有。很多大公司、大企业的三角债也是越来越多。个体也是欠债的、拖欠的、借款的、也是越来越多,每次登门要钱都是各种理由推脱,甚至后面连电话、微信都拉黑,更可恶的就是玩失踪,让你是没办法联系和找到他们。让老赖还钱也是遥遥无期的事。
什么情况下叫“老赖”
就是有偿还能力,赖着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判决的欠债人,俗称“老赖”
为了惩治这些“老赖”不履行依法判决偿还的债务问题。2013年7月、11月和2014年1月三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开等情况进行通报,建立了网上的“老赖”黑名单系统。社会各界人士点击“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输入姓名就可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那么这些欠债人“老赖”只要是在失信人名单里面了,他们会对子女有影响吗?
答案是肯定有的,以下是给大家整理的事项:
一 、老赖被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中,法院会对老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等。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时,老赖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对老赖子女会有一定影响的。
二|、老赖被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中。如果子女要考公务员之类的工作。某些特殊岗位会在招录办法中进行限 制。以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为例,其招录办法规定: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和对其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是“直系血亲和对其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从事颠覆国家政权活动的”情形不得报考。可见只有极特殊工作,出于职业性质的考虑会因报考人员血亲出现某些极其特殊(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限制。
三、 根据最高法《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即使法律已经明文规定了对“老赖”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是依然有很多“老赖”不给予执行。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显示,全国法院2008年至2012年执结的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案件中,70%以上的被执行人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自动履行的不到30%。这还是以前的数据